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定服务全县大局,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
倾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力投入平安镇原、法治镇原建设,严惩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7件45人,批准逮捕32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18件185人,提起公诉114人。严厉打击危害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放火、危险驾驶等犯罪11人,起诉53人。依法惩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9人,起诉28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新型违法犯罪,提起公诉34人,助力净化网络空间和社会环境。
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自觉能动履职,紧跟党委工作步伐,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精准办案与助企堵漏相结合,起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5人;起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5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参与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等重点工作,包抓小区完成首次登记25套,首次登记化解率达100%。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严惩涉农领域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犯罪。持续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帮扶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积极参与县域社会治理。适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更高水平的需求,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共不批准逮捕11 人,作出不起诉决定75人。注重源头治理,在办案中捕捉案件反映出来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敏锐抓住发案部门管理上的漏洞,精准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业整治,促使执法司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在提前介入1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时,发现我县部分中学多名在校学生网络安全意识淡薄,经不住金钱诱惑,为获取利益被吸纳为下线,利用QQ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我们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切实提高学生防范网络犯罪意识。
二、坚守为民情怀,精准服务守护民生福祉
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在服务保障民生中守初心,担使命。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为契机,挂牌成立了“马锡五”式检察工作室,做到信访申诉案件“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于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以及疑难复杂案件,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年初从社会各界择优选聘了35名听证员建成听证员库,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一起参与听证,通过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达到案结事了,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实现了听证会公开直播、邀请直播等功能,有效提升了听证业务公开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共举行案件公开听证会33次。
同心同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犯罪,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4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9场次,助推法治校园的创建。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合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校园和周边环境。“六一”之际,举办“依法之名,保护少年的你”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老师、学生和家长走进检察,感受检察,提高法治意识。
落实落细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盯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千方百计解决农民工“薪酬忧心事”,共办理农民工欠薪案件11件,为9名农民工追回欠薪3.22万元。成功办理了1起未成年人抚养费支持起诉案,帮助一离婚妇女追索孩子抚养费18万元。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主动寻找线索,对因犯罪侵害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主动提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8人,救助2件4人,发放救助金10万元。
三、聚焦主责主业,全面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刑事检察监督扎实有力。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三效有机统一”等新理念。与县公安局建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资源信息共享、疑难案件共商、提升执行质效,推动建立检警一体化侦审机制。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诉6人,提出侦查活动书面纠正意见4件,提出审判活动书面纠正意见1件,对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1件。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4件4人。对全县19个乡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巡回检查。着力降低刑事“案﹣件比”,上半年“案﹣件比”为1:1.03 ,办案期限大大缩短,有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继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6.7%,量刑建议提出率98.65%,法院采纳率98.63%,司法效率和办案效果更高更好。
民事检察监督更为精准。统筹推进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三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不断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积极了解法院民事案件审判情况,调取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审判卷宗、执行卷宗,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6件,其中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均已采纳。严格规范办案流程和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核实权的运用,严审细查、准确认定,提高案件质量。
行政检察监督不断深化。依法履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职能作用,监督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共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0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工作中,以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积极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活动”、“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活动,通过调取行政执法案卷,逐案认真审查,针对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规范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0件,非诉执行检察建议1件,行政机关均予高度重视采纳建议并积极整改回复,较好的维护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主动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联系,摸排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线索3件。办理的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执行镇原县某砖厂非法占地处罚决定检察监督一案,被高检院评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优秀典型案例。
四、依法能动履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我们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贯彻监督新理念,重点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法定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坚持诉前和起诉并重、监督和支持并举的原则,积极助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件,立案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均按要求整改并书面回复。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起诉法院1件,法院作出判决并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通过办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违法行为人罚款40000元,督促违法行为人缴回水资源费,修复被污染土壤,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0吨,清理固体废物2.05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42万元。
助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活动,重点对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了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监督常态化。对县域内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商店的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明、仓储条件、后厨卫生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切实保障学生用餐安全。对全县蜜饯类企业开展检查,发现部分蜜饯类生产企业的产品不同程度存在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数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县域内各大药店、超市、母婴店等场所销售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开展调查,梳理问题线索并建立台账。
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开展保护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保护国有财产,挽回国有财产损失。
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对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回头看”,发现国有文物保护不到位问题线索3件,立案调查3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通过办案,督促县文旅部门对全县野外108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巡查,并对各乡镇分管领导、文保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和指导,助推文物保护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五、坚持更高标准,加强队伍建设厚植发展根基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及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每周一次政治学习,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持续提升司法质效。年初,我们研究制定了《刑事案件分类考核办法》《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书记员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司法行政人员及后勤人员量化考核办法》等量化考核办法,把检察业务数据根据各自岗位职责量化考核到每一位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聘任制书记员及后勤人员,公开晒出检察干警办案业绩,确保人人身上有担子、有责任,年终根据量化考核情况兑现奖惩,推动各项业务工作争先进位、勇创一流。实行“每月分析研判、季度协商考评”制度,定期召开业务数据指标通报分析会,查短板,找病症,定措施,确保各项检察业务均衡发展。
持续抓实从严治检。加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力度,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司法办案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警的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做到严管厚爱,打造拒腐蚀防围猎的“铠甲”。强力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记录报告各类事项16件。
持续接受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代表、委员和群众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悉心听取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68条、法律文书6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件,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阳光司法、规范用权。
上半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运用法治方式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改革创新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仍然存在,监督能力、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效果不够理想,检察建议在运用过程中效果不佳、存在部分被监督对象不重视、回复不及时等问题,监督刚性不足,公益诉讼社会知晓度不高,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窄、信息不畅。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下大力气综合施策,逐步加以解决。
下半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一件大事。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主责,坚决守护民生民利,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镇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以更高的站位服务保障镇原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中心大局能动履职,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做得更实。坚决服务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维护政治安全、保障人民权益,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二、以更实的举措推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坚决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更具“柔性”、更有“热度”、更被认同的办案方式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立足办案,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引导动态防治。
三、以更大的力度提高法律监督工作质效。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机制。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强化民事诉讼监督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推动解决社会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四、以更高的要求夯实检察事业根基。切实加强政治和业务建设,抓严抓实从严治党治检。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素能提升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夯实检察事业深入发展的根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昂扬的奋斗姿态,崭新的精神面貌,奋力谱写镇原检察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心谋划“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镇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部署和县人大决议推进检察工作,主动向党委汇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扛牢政治责任,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完善检企联系机制,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主动性。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妥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向社会提供更多、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三是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水平。树牢质效意识,不断降低“案-件比”。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全面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强监检办案衔接配合。扎实贯彻执行民法典和监督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的双重责任,强化对虚假诉讼和民事审判深层次违法问题的监督。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拓宽办案领域,协同推进社会治理。
四是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质效,不断提高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狠抓纪律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镇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