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职权范围
第一检察部
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部门负责人:王晨红
员额检察官:王晨红 徐七玲 李 文 安宏海 李 宇
第二检察部
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部门负责人:席晓文
员额检察官:席晓文 路永刚
第三检察部
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部门负责人:范红杰
员额检察官:王 勇 张慧明 范红杰
办 公 室
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部门负责人:姜文娟
员额检察官:姜文娟
政 治 部
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和警务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张淑媛
员额检察官:
窗口部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办
办公地址:镇原县茹河南岸2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联系方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34-7136959
案管办联系电话:0934-7136959
检察官职责
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代表国家进行检诉;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行政检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