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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0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0 16:49: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镇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0日在镇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镇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广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根本,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斗争,坚持自身防疫和依法履职两手抓,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贡献了检察力量。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办理涉疫情案件1件。制定疫情期间案件办理、提审会见、来信来访、案件受理等特定流程机制,保障检察工作在特殊时期有序开展,检察职能有效运行。

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力度,依法严惩危害“三农”领域违法犯罪,批捕1人,起诉9人。深化拒付劳动报酬专项监督,为21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5万元。办理的武沟张岘村7名农民工支持起诉案,通过协调法院巡回庭审,并多方做工作,既讨回了农民工欠薪,也维护了民营企业信誉,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并向最高检察院推荐。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在办理武沟乡贾某某故意杀人案、中原乡王某某故意杀人案中,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5万元。扛牢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组织干警扎实入户帮扶,为帮扶村小学捐赠教学用品1.6万元,助力消费扶贫5.1万元,剩余49户138人全部如期脱贫。

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持续深化“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千人进万企”活动,44名检察干警走访联系民企120家,帮助解决困难7个。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聆听民营企业家心声。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5人,挽回企业损失15.9万元,对2名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办理的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依法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积极协助县政府工作组深入释法说理,督促其筹措资金退还被害人借款140多万元,有效化解了集体上访矛盾,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深入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深化“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监督立案1件。探索开展“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巡河湖工作,对县域内主要流域开展常态化巡查6次,向相关部门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整改2件。加强生态资源保护,针对历年清明节失火案件高发现状,向相关行政部门、有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并组织人员现场监督落实,去年清明期间无一起失火案件。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及严重暴力等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75件13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件7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2件347人,经审查,起诉145件224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刑事犯罪,批捕严重暴力犯罪17人,起诉37人,批捕多发性侵财犯罪29人,起诉61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批捕15人,起诉51人。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始终保持依法惩治黑恶犯罪高压态势。三年来,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24人,起诉涉恶案件11件107人,所有案件起诉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共监督立案3件5人,追捕2人,追诉11人,对侦查机关核查的330条涉黑涉恶线索进行监督核查,反馈问题28条。办理了席治甲、“华山医院”、“温莎堡洗浴中心”等在全市甚至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坚决完成了“六清”行动任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47件群众来信来访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积极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不批捕69人,不起诉106人。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聚焦扫黑除恶、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实现办理和治理的有机结合。

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涉罪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查7次,法治进校园活动19场次。重点突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6人,不起诉12人。办理的县职中校园欺凌案件,涉案未成年学生达11名,社会反响较大,通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代表意见,依法提起公诉2名主要成员,对其余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向学校发出检察建议。构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帮扶、感化挽救模式,开展心理疏导92人次,对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挽救帮教,使其顺利步入大学校园。采取“线上与线下”模式,邀请镇原中学、金龙小学等学校师生到我院法治宣传暨未成年人教育基地开展普法教育。

三、坚持以主责主业为根本,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稳步推进。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5件,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5人,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3件。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率达到92.2%。认真落实“案-件比”评价体系,“案-件比”由2019年的1:1.82降为1:1.22,进一步缩短了办案时间。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

民事行政全面开展。围绕实现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共同法治目标,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不断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支持起诉13件。强化民事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对6件法院裁判正确的案件促成息诉和解。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开展各类宣传活动7场次。

公益诉讼取得成效。聚焦生态环保、食药安全、国有财产及国有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与此同时,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国有文物保护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对全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件,回复整改10件,监督文物保护单位设立了52处文物保护标志碑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抓政治建设。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检察工作。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对标检视、整改问题。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开展主题党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读书班,全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53次。

突出规范抓素能建设深入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下气力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19人次参加省级以上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组织参加业务网络视频专题辅导20余次,参加业务研修13人,形成调研文章14篇,2篇被省院采用。积极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切实提升法律监督履职质效。

从严从实抓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细化主体责任清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司法办案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警的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做到严管厚爱。加强执法办案监督,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报告各类事项 31 件(次)。

、树牢接受监督理念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汇报检察工作,通过上门走访、旁听庭审、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20人次座谈、视察,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和建议,推进自觉接受监督的经常化和规范化。举行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17次,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399件、法律文书238份,接待律师67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这是县委、上级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还不够准、方法还不够多、成效还不够好;二是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创先争优氛围还不够浓,与上级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心谋划“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镇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部署和县人大决议推进检察工作,主动向党委汇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扛牢政治责任,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完善检企联系机制,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主动性。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妥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向社会提供更多、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三是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水平。树牢质效意识,不断降低“案-件比”。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全面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强监检办案衔接配合。扎实贯彻执行民法典和监督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的双重责任,强化对虚假诉讼和民事审判深层次违法问题的监督。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拓宽办案领域,协同推进社会治理。

四是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质效,不断提高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狠抓纪律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镇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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