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8月22日在镇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镇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广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常委会报告上半年工作,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不忘初心,担当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立足检察职能,坚决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回应群众安定和谐需求,以更高水平推进平安镇原建设。
(一)依法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镇原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67件86人,审查起诉案件112件17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7人,审查起诉96人。依法严厉打击 “黄赌毒、 盗抢骗”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侵害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共办理侵害人民群众人身权的案件23件26人,侵害财产案件42件81人,涉毒犯罪案件1件1人。
(二)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件1人,批准逮捕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件35人,起诉35人;摸排移送线索10件,发现“保护伞”线索3件,虚假诉讼线索2件;开展案件回头看720件,核查公安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线索212件,核查县扫黑办交办的线索3件;追加犯罪事实13起,发现漏罪1起,追加漏犯7人;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特别是依法起诉了席某甲等8人恶势力集团案、李海龙等24人恶势力集团案,不仅依法惩治了犯罪,更打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声威和效果。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积极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各项措施,全面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高,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7日内程序性回复、3月内办结答复制度,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共接待来信来访14件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捕23人,不诉10人。坚持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加强释法说理和以案释法,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19次,开展回访22次。
(四)全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件34人,批捕10人,起诉24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5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1人。深入落实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作机制,与县教育局召开了联席会,联合教育、团委、妇联、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全县学校的校园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在镇原中学举行检察长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活动,检察长、副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受聘担任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不断深化“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5次。
二、保障中心工作,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
始终坚持把保障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作为履职之要、应尽之责,保障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注重防控重大经济风险。在依法妥善处理检察环节相关刑事、民事案件的同时,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3件8人。保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深入开展“维护民营企业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与县工商联联合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民营企业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深入40多家大型民营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摸排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主动对接“再造一个子午岭”、固沟保塬等重点工程,守护好镇原的“蓝天、碧水、净土”。全面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排污、侵占河道等行为,对县域内主要河流进行了全面巡查。联合县法院、公安、水务、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下发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张贴,并在县电视台播放。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5件5人,批捕1人,提起公诉2人。督促清理河道行洪障碍6处2公里。
(三)强化脱贫攻坚司法保障。全力服务和保障“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批捕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犯罪嫌疑人29人,起诉20人。积极帮扶救助弱势群体,为1名被害人落实司法救助金2万元。促成刑事和解6件,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人因案致贫。切实扛牢脱贫攻坚责任担当,全力做好帮扶工作。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找差距、补短板、促达标”集中行动,围绕 “一户一策”方案完善更新和“3+1”冲刺清零等工作,开展入户帮扶,落实到户产业,宣讲扶贫政策,全面提升帮扶工作质效。
三、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不懈强化检察监督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一体化推进各项监督职能,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做优刑事检察。实行捕诉一体化,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体统筹,同一案件由一个办案组或一个检察官负责到底。积极适应新形势,以“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为导向,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设置不同办案单元。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纠正漏捕2人;强化对侦查取证的引导和监督,纠正侦查机关侦查违法行为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 份,把不捕、不诉案件的法律文书说理作为硬性要求,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畴。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案件5件5人,采纳建议5件5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对全县214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全覆盖检察。开展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活动执法检察,发出检察建议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二)做实民行检察。切实转变“重刑轻民”观念,不断增强民行检察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2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件。加强对裁判结果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件。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加强和法院的协调配合,做好判服息诉工作,息诉5起,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做好公益诉讼。深入开展 “补植复绿生态环境修复”、“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安全用药农家行”公益诉讼等专项行动,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立案监督13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行政机关回复并提出整改措施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法院做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求。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违法行为人做出行政处罚6人次,罚款23万元,恢复治理耕地面积29亩,清理垃圾50吨,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科学统筹,深入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持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一)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市院改革精神和省编办的批复要求,将优化效能、突出专业化建设、注重统一规范三条原则贯彻于改革之中,按“3+2”模式对内设机构进行整合优化,设立了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和政治部、办公室5个部门,形成了全新的检察机构职能体系。确定了内设机构负责人,推动司法人员回归办案一线,突出了检察官的主体地位,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严格执行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和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上半年员额院领导办案35件,占全院员额检察官办案数量的18%,超额完成办案任务。批捕、起诉的涉恶案件均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增补员额检察官1名。
(三)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要求,在去年“案件质量提升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案件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坚持办案与监管同步并举,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92件。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68份、程序性案件信息193件。保障律师 阅卷21次,听取律师意见15件次。
五、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方向,努力打造守纪律、懂规矩,务实清廉、勇于担当的检察队伍。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重大事项和专项工作进展情况。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刻学习领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要求,教育干警自觉做“守初心、担使命”的践行者,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性锤炼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学习平台,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全院集中学习23次。
(二)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坚持周五集中业务学习制度,结合专项培训、个人自学、业务交流等多种方式,重点强化干警对法律法规和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理论水平。组织干警参加网络培训7期55人(次),参加市级以上专题培训9人(次);组织业务骨干赴上海、安徽等地学习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经验;组织开展案例研讨5次,庭审观摩2次。
(三)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纪检组监督责任的“三责协同”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逐级约谈机制,开展约谈19人次,集中约谈2次。严格管理检察队伍,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保护的理念,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开展检务督察6次。
上半年,我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和新形式、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检察职能尤其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司法办案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建设仍需加强;四是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仍需提高。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下半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秉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方针,“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挑重担、埋头苦干,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70周年华诞!
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将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谋划、部署和推进检察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党组向县委、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定期报告,重大敏感案件随时报告。
二、充分发挥职能,服务全县中心大局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对营商环境、生态环境、脱贫攻坚的司法保护,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检察监督实效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入发展。
四、深化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为方向,以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