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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7】镇原检察院督促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时间:2021-04-01 17:46:5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持续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镇原县人民检察院紧扣教育主题,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4月1日,第二检察部工作人员对我县城区大街小巷窨井盖安全进行了巡查。

(此图为县城四号桥南十字路口向北约5米处)

(此图为县委门口向东约10米处)

巡查发现县城城区井盖绝大多数完好无损,但存在个别井盖缺失、破损变形、错位、松动、与路面凹凸不平的现象,暴露出当前井盖管理、养护方面存在责任单位安全意识不强、管理不规范、井盖路面施工养护工作不精细等问题。

(此图为新华书店门口向东约10米处)

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镇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排查辖区窨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的窨井盖及时进行修复。

(此图为蚂蚱沟口彩票店门口约3米处)

“小井盖”牵动大民生。镇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保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作用,积极推进与相关管理部门工作配合,共同履职尽责,全面推动“四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是镇原县人民检察院在队伍教育整顿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完善维护公共利益司法举措、确保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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