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1月16日在镇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镇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广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2011年以来的检察工作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能,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五年来,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299件43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52件 367人,不批捕46件66人,公安撤案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13件105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13件879人,不起诉27件34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4件15人,侦查机关撤案17件35人,退回补充侦查42件91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对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重点打击。共批捕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83人,起诉283人,分别占批捕、起诉总人数的69%和26.9%。同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和损害弱势群体利益案件,实行快速受理、优先审查、提前办结。共批捕“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嫌疑人205人,批捕损害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犯罪嫌疑人52人。
——依法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要求,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坚持“抓系统、系统抓”,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办案措施,以办案的高压态势震慑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五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2件89人,全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2014年底集中力量查办了省检察院交办的省交通工程项目“12•10”专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件13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2人,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0多万元。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17人,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同时,结合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滋生。针对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预防案例分析34件,举办警示教育讲座240场(次),向发案单位发出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30份,开展预防咨询30次,撰写调查报告18份。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为工程招投标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提供查询546次,收到了较好的预防效果。
——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9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刑事案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39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38人、追诉44人。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刑事案件7件。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15件,建议提请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对正确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认真做好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工作。针对国土、环保、财政和林业等部门,开展公益诉讼活动,发出检察建议9件,已整改落实7件,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积极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和财产性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维护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共依法监督收监罪犯4人,开展安全检查43次,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9件、检察建议72次。实现了公安信息网、视频监控网和检察专线“两网一线”的互联互通,做到了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加强对羁押措施的监督,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关押,积极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1件41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1件41人,办案机关均采纳,有效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秉持执法为民宗旨,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倾听民意,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突出重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践行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民事申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以深入开展“建设平安镇原、创建平安地区”活动为抓手,加强对批捕、起诉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促使案结事了人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探索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新机制,对群体性事件中的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及民生的案件、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案件,加强分析研判,制定息诉预案,强化息访息诉责任,减少和避免涉检信访。五年来,共开展法律知识讲座311次,解答法律咨询150人次,调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11件,制定息诉预案措施10项,评估风险案件67件。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重视延伸检察职能,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消除隐患、完善制度的建议。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加强法制宣传、以案释法,推动执法办案向预防和减少犯罪、向综合治理深化延伸。五年来,监督社区矫正657人次,发出检察建议24次,有力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
——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办案。立足提高办案质量,综合运用庭审观摩评议、跟庭考核、案件质量评查等方法,努力提高检察官审查案件、法律适用、庭审应变能力,案件准确率均达到了100%。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正确区分合法收入与违法所得、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等界限,做到以办案促进发展,以执法维护稳定,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牢牢扭住双联、精准扶贫这一最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两联系、两促进”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监督预防职能,为中心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持续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工作。积极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在全县所有涉农部门、19个乡镇按照“七个一”的标准设立检察联络室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监督“三公开”,即,监督涉农部门、乡镇、村组在室外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逐级公开公示本级实施所有政策资金的政策依据、资金总量、实施标准等,把检察监督触角延伸到了惠农政策落实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并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紧盯惠农扶贫项目申报、资金发放、贷款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开展“精准预防”,建立健全服务“三农”的长效预防机制,促进各涉农部门、乡镇、村社落实扶贫政策更到位,扶贫项目资金发放更公平,扶贫项目管理更规范。
——深入推进“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结合全县实际,紧扣全省“3341”项目工程建设,在对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等4个重大项目进行联系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拓展联系范围和服务方式,重点对养殖、建筑、食品和电子商务等领域的非公经济提供服务,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共在非公经济领域中设立检察服务室7个,修订完善制度6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2次。
——扎实开展“双联”和精准扶贫工作。围绕精准扶贫“853挂图作战”安排,组织全院干警分期分批进驻殷家城乡寺山、敬岔等村户对接,制定了帮扶目标和脱贫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为村部购置电脑、办公桌椅及取暖设备,价值5万元,改善了村部办公条件。干警先后捐款3.8万元,自购地膜和化肥等农业物资帮助群众抗旱、生产。积极协调电力部门为城子沟、玄沟等八个自然村如期实施了网改。同时,组织开展“送法律、送科技”下乡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养殖、全膜种植、农业机械操作等培训活动,培训群众1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册,提供科技致富信息150条,为农户提供了法律知识和技术信息帮助。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始终把班子、队伍建设作为抓手,以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干警能力素质建设,努力打造守纪律、懂规矩,务实清廉、勇于担当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干警作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集体学习制度,教育引导干警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建立健全长效整改机制。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建立整改、销号清单,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517件案件,采取逐案自查、抽样检查、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加强对干警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及中央、高检院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坚持把干部监督管理纳入“两个责任”的范畴,检察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逐级约谈,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干警发生违法违纪或者“四风”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约谈,逐级逐层传导责任,示范带动抓落实。共开展办案安全、纪律作风、干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责任落实等检务督察25次,对发现的问题通报批评14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完善对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以监督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律服务,为中心工作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事项,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视察检察工作。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通过座谈、走访、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五年来,共向县委专题汇报工作19次、请示重大案件8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检察工作5次,对576件程序性案件信息、274份终结性法律文书在网上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为抓手,全面实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由案管部门对每一个办案流程、节点进行动态、全程监控,并提前通知预警,避免程序违法,防止超期办案。共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7份。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类案件质量开展评查,对评查结果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并记入个人执法档案,责令整改提高。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拟不起诉3件职务犯罪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
2011年以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评为“双联”行动先进单位;全院干警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有10多名干警受到省市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谋划检察工作,强化脱贫攻坚最大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最大责任,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体要求,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入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要更加注重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我县发展战略及“十三五”规划部署,积极贯彻“五个发展”新理念,以妥善处理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主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切入点,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切实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慎重对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打击犯罪者、挽救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保驾护航。
二要更加注重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始终把保障国家政策落实、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办案工作的出发点,严肃查办住房保障、征地拆迁、教育卫生、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切实增强对职务犯罪行为的震慑力。坚持把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与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两联系、两促进”等专项行动,突出查办损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要以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为载体,切实抓好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防控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刑事诉讼、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着力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继续深入查摆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案件集中管理、质量评查、执法责任监督追究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要更加注重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体统一领导,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治思维,恪守法律道德底线和检察职业良知,增强秉公执法定力。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综合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四个必谈”工作制度,着力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过硬的作风保证。
四要更加注重加强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动力,严格执行向县委、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和接受质询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意见、批评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团结一心,不忘初心,敢于担当,求真务实,依法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为深入推进活力镇原、法治镇原、诚信镇原、文化镇原、绿色镇原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