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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1-10-27 15:47: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范疫情传播,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以及案件相关人诉讼权利,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要求,现就镇原县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和来信来访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所有来院的案件当事人、律师、来访群众、外来办事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同时出示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二、案件受理。检察系统内部的案件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办理,以电子卷宗或机要邮寄的方式进行流转。检察系统外部办案单位移送案卷材料、文书等,提前与我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联系,以便做好接收和流转工作,尽量避免频繁送卷。移送的电子卷宗应当制作规范,确保目录、内容完整一致。

三、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律师和当事人等可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通过身份验证后,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及开展辩护代理网上预约等。

四、律师接待。原则上,律师阅卷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电话方式提出申请,由案件管理办公室验证身份后,适时以提供电子卷宗的方式进行。律师申请提交证据材料、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材料等事项,可通过邮寄或发送扫描件的方式进行提交。律师申请会见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五、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保证案件正常受理分流的前提下,要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做好各项防护工作。要定时消毒、通风,为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消毒液、电子测温仪等必要的防护设施,对来往案卷文档、电子光盘、涉案物品进行全面消毒。要做好来往人员签字登记、场景监控等留痕工作。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解答、处理相关问题。

六、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镇原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可拔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反映诉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造成的业务办理方式调整和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优良的作风做好群众服务工作,提供优质司法产品,传递司法温度。

通讯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安宁街东街社区2号, 邮编744500。

联系方式

门卫值班室电话:0934-5958127

案件管理办公室电话:0934-5952719

12309中国检察网网址:https://www.12309.gov.cn


镇原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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