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接待指引
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防控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处理好疫情防控与服务办案的关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接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凡前来大厅办事的公安、法院送案(文书)工作人员、律师及来访群众、案件当事人,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现场扫描健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进行实名登记后进入,分散保持一米间距等候。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者不予接待。
2. 凡来自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案件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人员,须提供14天隔离证明,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鼓励案件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信访群众通过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12309手机APP、12309微信公众号、12309检察服务热线、“镇检服务号”公众号等办理案件信息查询、信访等事宜,尽量避免到大厅现场。
4. 为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建议公安、法院送达案件(文书),尽量由法制部门、刑庭固定专人专车送达,并做好案卷材料消毒处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 甘肃省律师在线阅卷系统已经正式上线,非“七类”案件(详见律师在线阅卷须知)鼓励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在线申请阅卷;“七类案件”可以请当地检察院协助审核资格、联系,通过检察机关内部传输电子卷宗,实现足不出户拿到“电子卷宗”。需来大厅实地申请阅卷的,必须提前三天预约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在约定时段“拷贝”电子卷宗。
6. 提倡群众通过“镇检服务号”微案管、微业务、微服务等功能模块,实现“键对键”“面对面”法律咨询、视频接待,也可达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目的。
7. 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本人及案件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在工作时间拨打0934-7136959案管查询专用电话,也可查询刑事案件在该院办理进展情况。
镇原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