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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未检工作 共创检校合作新机制

时间:2019-04-25 15:55:05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近日镇原县检察院与县教育局就加强校园管理、预防性侵害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召开了联席会议。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姚军、未检办科长姜文娟、县教育局局长王佐东、副局长曹有存,县院未检办和教育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姚军副检察长传达学习了省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督促落实工作的通知》,介绍了本院未检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教师队伍师德建设,以及“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未检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建立镇原县“合适成年人库”等事项与县教育局进行商榷并达成共识,重点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落实:

一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建立预防性侵害制度。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学校教室、食堂、寝室等公共区域重点监控,确保安全制度与日常工作相辅相成,由相关行政与法律部门定期检查督导。

二是严把工作人员招录关,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学校招收工作人员必须多方考察审核,从法律、人品、道德等多方面审查,避免招收有犯罪前科人员。通过日常工作、家长访查、学生反映等方式定期对在职教职工师德师风进行考核,对师德败坏、影响恶劣教职工严肃处理,及时清除出教师队伍。

三是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多层次开展普法工作。县检察院安排一线办案检察官定期对校园开展法制宣讲活动,对青少年心理健康、行为矫正、自我保护、预防性侵害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

四是建立合适成年人库,继续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由县教育局推荐三至四名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公正善良的优秀教师加入“合适成年人库”,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本次联席会议标志着我院与教育局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互协作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对深入落实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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