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镇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广军带领民行科干警,深入县内茹河流域对“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陈广军同志一行先后深入开边镇二十里铺隆昌石料厂、开边镇陈坪石料厂、武沟乡巨沟村权晟公司石料厂、郭原乡王咀村磊源砂厂,通过实地走访企业采砂现场、生产现场,查看企业营业执照、采砂许可证、采砂范围地形图、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等资料的形式,对茹河流域沿岸采砂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厂区存在的“乱堆、乱占、乱采、乱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并叮嘱砂料厂现场负责人,严格按照行政机关批准的范围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能越界非法开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生产现场产生的砂坑及时回填,对沉淀池周围加装防护围栏、制作警示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陈广军同志一行还对镇原县水务局已督促整改的5处河道“四乱”问题及去年发出的1件因乱倒垃圾造成环境污染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发现茹河县城段河道仍有部分市民种植蔬菜的现象,存在潜在安全隐患,不符合河道管理要求。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和水务局沟通,进行整改,并在该河段制作宣传警示牌,杜绝河道非法种植现象再发生。对因乱倒垃圾造成环境污染检察建议整改不彻底的问题,督促有关乡镇限期进一步整改。
针对此次巡查发现的问题,陈广军同志要求,一要结合“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定期巡河制度。二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和水务、国土等部门沟通,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完成。三要综合运用刑事立案监督、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加强对非法采矿活动的打击力度,全面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镇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全县境内蒲河、茹河、洪河、交口河流域的“四乱”问题,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要求,积极与水务、国土部门对接,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四乱”问题,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整治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活动,坚决清理“四乱”问题。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确保“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为绿色镇原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