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切实把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在校学生性侵害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近日,镇原县院联合县教育局、团委、妇联、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基层派出所组成督查组,对县内寄宿制学校的校园安全开展专项督查。
在镇原县院检察长陈广军的带领下,县教育局、县团委、县妇儿工委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派出所、孟坝派出所的有关负责同志及县院副检察长姚军、未检办工作人员等一同参加。
督查组一行先后对镇原县城关中学、镇原县孟坝寄宿制小学进行校园安全检查。首先向校方说明此次来校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督查落实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有无遗漏、学校硬件设施是否完善,还存在哪些安全隐患等,督查结束后县检察院将根据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与县教育局共同研究解决。
督查过程中,督查组认真检查了学校的安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采用看操作、查问题的方式对学校门卫室、女生宿舍楼、综合教学楼、餐饮楼及实验室等逐一排查,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向学校负责人进行了反馈。
督查结束后,在教育局召开了反馈会议,充分肯定这两所学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成果、亮点和特色,同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有效可行的整改建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最后,县教育局长王佐东对县检察院此次督查工作表示感谢,认为督查既发现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又能促使学校安全工作更加完善地持续进行,同时表示会根据本次联合督查要求,尽快整改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改进。下一步,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对学校的管理,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工作规划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此次联合专项督查工作的开展,不但有效增强了师生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并且提升了在校师生的安全感,为校园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更加深入的落实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