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努力营造人人遵守“三个规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浓厚氛围。6月17日,镇原县检察院在县宾馆第二会议室举行贯彻落实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姚军为县委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机关工委和自然资源局、信访局、党校、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文联、科协等25个单位280名干部职工开展宣讲。

宣讲会上,姚军副检察长系统解读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出台背景、重大意义、检察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主要做法等内容。并通过相关典型案例,深入浅出介绍了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情形及违规后果,引导与会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说情、不打招呼,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杜绝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通过合法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参与司法活动,有力促进公正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通过公开宣讲,为大家进一步领会“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行为准则、处罚措施等提供了指引,有效提升了机关干部对“三个规定”的认识,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