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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救助暖人心,检察服务显真情

时间:2021-09-06 15:45:34 来源: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作者: 点击数:

开展司法救助,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直接体现,不仅展现了司法的温情,还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更秉承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 司法救助暖人心,检察服务显真情!

2019年,镇原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办理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经依法提起公诉后,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未检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注重保护、重建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健康,多次与其谈心、交流,对其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2021年5月,未检办在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回访时发现被害人身体明显消瘦,情绪比较低落。与其家人交流得知,被害人因受到刺激患上精神障碍应激性反应,诊断为抑郁症。近两年由于病情加重,无法正常上学,住院治疗后现在家休养。因其家中经济困难,难以承受较高的治疗费用,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了解到被害人的情况后,未检办检察官立即与控申部门联系,启动被害人司法救助程序。

程序启动后,控申部门和未检办的检察干警再次到其家中调查走访,了解到被害人属单亲家庭,由其祖父母和父亲抚养长大,因其祖父母年事已高,且祖母疾病缠身,家庭生计主要靠其父亲一人务工维持,经济十分困难,很难承担被害人后续的治疗费用。经检察干警调查核实,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

2021年9月1日,镇原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和控申科的检察干警顶着萧瑟的秋风,踩着泥泞的小路来到了被害人的家中,为他们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被害人及其家属看到前来发放救助资金的检察干警后非常激动,经过多次的心理疏导和抚慰,被害人的气色逐渐好转,情绪趋于稳定。控申科的检察干警给他们耐心的讲述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司法救助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等需要注意的问题,未检办的干警也与被害人进行了贴心的交谈,告诉她一定要积极乐观的面对生活,尽快治好疾病,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被害人及其家属对检察干警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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