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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主动创稳】一场“特殊”的庭审——检察官赴被告人家中支持公诉

时间:2023-10-25 16:12:57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 点击数:

近日,镇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某涉嫌盗窃案,在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践行“马锡五式”工作方法。


案情回顾:2023年1月,被告人马某某因身患疾病,遂产生盗窃的想法,采用非法方式侵入他人住宅,盗窃涉案财物价值17131.58元。被害人报案后,侦查机关迅速立案,马某某投案自首,并在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因马某某身患重病,侦查机关决定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侦查机关移送起诉后,案件受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实行人性化办案,主动延伸办公场所,几次前往被告人家中讯问、查明案情,实地走访附近村民,了解马某某家庭及本人身体状况。经过认真的审查案件,仔细的查阅卷宗,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以及被告人马某某的身体状况和认罪态度,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

同年10月12日,镇原县人民检察院、镇原县人民法院的检察官、法官、书记员围坐在被告人家中,开始了一场“特殊”的庭审。庭审严格依法定程序开展,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序进行,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案件顺利办结。

公诉人前往被告人家中参与庭审支持公诉,既符合法律和各项规定,又利于诉讼程序的顺利完结,积极践行了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司法理念,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人文关怀,向被告人传递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

文字:詹海鹏

摄影:牛万平

审核:王晨红  姜文娟  张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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