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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人民检察院与镇原县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

时间:2023-08-25 17:41:3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8月17日,镇原县人民检察院与镇原县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袁贵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祎及县检察院和县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条线负责人宣读了《镇原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情况反馈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送达了《镇原县人民检察院纠正违法通知书》和《镇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

《意见》指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总体上管理基本到位,刑罚执行活动基本规范,资料整建基本完善,但在定位信息管理、审批事项审核和档案规范化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发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业务水平不高等。

会议认为,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进程,针对本次反馈问题: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水平;三要加强督查指导,落实“一岗双责”;四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会议强调,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司法自觉积极能动履职,确保社区矫正取得实效。二要强化协调合作,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检司双方要不断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共同发力,通力合作。三要正视问题,负责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人员要认真研究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提出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限期整改,按期回复,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袁贵平表示,一要召开党组会和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自觉接受检察监督,认真研究《意见》和《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提出的问题,分析原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按期回复;三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人员的整体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四要增强司法人员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真正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实、做细、做深,不断提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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