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最高检等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构建新型检律协作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解决检律互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近日,镇原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行四人前往县法律援助中心和辖区律师事务所走访座谈,共话检律协作机制,共同提升协作质效。

座谈会上,双方讨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的理解适用。检察院有关同志就近年来在保障律师权利方面的做法和举措作了简要说明,向与会律师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并为律师代表介绍了现场阅卷、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的应用场景、具体操作流程和服务举措,并发放了《镇原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关于在线阅卷具体流程操作指引》和操作流程图。
与会律所负责人及律师代表对县检察院不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努力和探索表示充分肯定并积极建言献策,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值班律师履职、律师参与公开听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对做好检察工作提出有益的建议,希望检察院能够持续大力支持律师工作,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检律协作,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促进和维护司法公正。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深化检律协作模式,提升保障能力水平,着力解决律师执业难点,进一步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之间彼此尊重、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
文字:王琳瑄
审核:刘周元 姜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