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履行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职能,近日,镇原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成功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件。

2022年10月,我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了李某乙与李某甲抚养费纠纷的案件线索后,第一时间受理了该案。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渠道、多途径对当事人的家庭生活状况、经济状况开展调查,并固定了相关证据。经开庭审理,该案原告李某乙系李某甲的婚生子,李某甲对李某乙负有法定抚养义务。李某甲在与王某某的婚姻存续期间,怠于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镇原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作出针对本案的支持起诉决定,并出庭参加了该案的线上云庭审活动。

开展未成年人支持起诉工作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重要途径,也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重要体现。近年来,镇原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公室,立足检察未检职能,始终秉持案件无大小原则,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在案件办理上综合运用多种举措,实现案结事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担当,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