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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五项举措:加强业务数据监管,促办案质效提升

时间:2022-04-28 14:48:5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前,镇原县院为进一步落实市院第一季度业务数据分析暨第二季度业务工作调度会精神,压实各层级司法责任,促进主动履职尽责,确保全院业务业务数据持续向好,制定五项具体措施,提升办案质效。

一是建立实时报备审核机制。要求业务部门对涉及“六项重点工作”及综合工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实时报备审核。即要求承办检察官在每个指标完成当天,填写《业务考核重点数据审核备案表》向案管部门报备审核,统计员随时跟进审核,确保每一项业务数据都能及时、准确统计。

二是建立案卡填录日常巡查制度。强化案卡填录日常巡查,确保数据“颗粒归仓”。案管部门主动充分履职,实时通过工作网CC“点对点”向承办检察官发送图文提示,承办检察官在收到案管提示三日内不整改、不回复的,案管部门一律制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纠正,并抄送检察长。

三是严格落实“五步工作法”。案管部门要主动履职,不断提高业务数据分析报告的质量,积极做好全院月度业务数据分析会准备工作,为院党组决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每个员额检察官在要在上月业务数据通报出炉三日内,对所负责条线业务工作的弱项短板“有的放矢”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并向案件管理办公室报备。

四是实行考核指标数据按旬通报。案管部门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六项重点工作、综合工作考核指标数据,由月通报变为每旬通报一次,且直接通报至每名员额检察官。对优质指标占比率后两位,或未达标指标、空白指标最多的检察官,要在全院检讨,以倒逼全院司法责任的落实、业务数据向好、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五是重视正面典型培育和负面案例剖析工作。要求每个检察官要把每起案件都按照正面典型案例的备选案例要求来办,并积极向上级院推荐。每个员额检察官在六月底前必须报送典型案例1件,全年至少完成2件以上。在全年检察官业绩考核中,对典型案例采用情况予以单独加分。对出现撤回起诉、判处免刑,捕后判轻缓刑等情形的,要一案一剖析,承办检察官须在负面结果产生一月内写出书面剖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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