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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救助一命案被害人六万元

时间:2019-12-03 16:40:18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 点击数:

2019年12月2日下午,一名叫魏某鸿的群众随镇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来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接收了一笔6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连声表示感谢。魏某鸿是镇原县**镇**村村民,其母亲四年前因邻里纠纷被他人殴打致死,所涉故意伤害一案经判决后,加害人应支付的4.8万余元赔偿款分文未付。镇原县人民检察院接到该魏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后,即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在了解到魏某鸿家庭系建档立卡低保贫困户,至今未脱贫,魏因其母被打受伤住院、埋葬处理后事等花费数万元皆系举借外债,导致生活更加困难的情况后,依法作出救助决定,经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批,很快将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申请成功,并与所在村级“两委”一同帮助其就如何使用好该笔资金、尽早脱贫作出了具体规划。此举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助力脱贫攻坚的职能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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