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镇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广军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

来访人张某因邻里排水纠纷,于2019年8月向镇原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镇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驳回其诉讼请求判决,后张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裁定维持原判。张某对裁判结果不服,提出新的证据,申请检察机关抗诉。陈广军检察长认真查阅了张某提供的材料,听取了张某的陈述,细心的对张某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法律和事理解释,并要求第三检察部认真审查材料,在七日内将审查结果对来访人给予答复。张某对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

检察长亲自接待来访群众,是落实高检院有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有利于及时排查风险化解矛盾,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