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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华山医院李集鹏、王荣荣等2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时间:2020-09-30 10:05:06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 点击数:


2020年9月29日,由镇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集鹏、王荣荣等28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镇原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以来,被告人李集鹏先后聘用被告人林银洪、王荣荣、陈强担任管理人员,招聘被告人李华、施元春、王祥林、顾卫星等无医疗从业资质人员为医务人员, 以经营庆阳华山医院为幌子,以男科妇科特色专业诊疗为名,利用医患间的特殊关系及患者保护个人隐私的心理,采用诱骗、威胁、恐吓等手段,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诱导、欺骗、强迫患者接受治疗,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李集鹏、林银洪、王荣荣、陈强4人为首要分子,李华、顾卫星、焦丽娟、黎龙、隋凤香等15人为重要成员,王娅妮、巩养卫、梁巧芬、雷金霞等9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利用百度推广平台、户外广告等渠道散布虚假广告,诱骗周边县市患者就诊,在诊疗中篡改医疗数据、人为制造病症假象,迫使患者增加手术项目和接收高价位医疗,环环相扣实施敲诈勒索、诈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共作案77起,被害人达80余名。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国家正常医疗秩序,破坏医患关系,损害被害人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经法院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所起作用、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镇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集鹏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2万元。被告人林银洪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王荣荣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被告人李华、顾卫星、陈强等16名重要成员,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至两年不等,并处罚金5万元至8千元不等。

被告人徐超、柳景双、常保仓等9名一般成员,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万元至8万元不等。

被告人黄某峰、王某非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其中黄某峰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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